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8213|回复: 6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是关联方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14 16: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是关联方吗,且该法人间接参股发行人第一大客户?
 楼主| 发表于 2018-5-14 17: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可有相关的案例?相关的关联方指引等文件中一般是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才认定关联方,所以只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15 13: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规则说的是持有,没有限定为直接持有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15 22: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间接持有也算的话会牵扯出一大堆,应该不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16 09: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关联方,一般来讲5%是一个判断点,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没有区别。判定原则可以参考股票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说明: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这些都是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2 
发表于 2018-5-16 11: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明确定义,但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由于是大客户,应该认定为关联方,且披露关联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3-29 01:54 , Processed in 0.206144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