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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shiran1

国企增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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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9 20: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法律障碍,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同意。不过难度很大,理由不充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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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2 14: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不需要在产权交易所交易,更无法律障碍。理由如下:
1、B、C虽然合计持股超过50%,但这两大公司都不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因此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不属于国有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自然也不适用这个管理办法。
2、虽然本次增资B放弃增资机会,C和民营增资,并未引进新股东,故仍属于原股东增资,因此即使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则按照该办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原股东增资,可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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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2 14: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欢欢 发表于 2018-6-22 14:12
不存在,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不需要在产权交易所交易,更无法律障碍。理由如下:
1、B、C虽然合 ...

不好意思,我没说清楚,民企占股40%是有几家民企合计占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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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2 14: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几家民营企业合计持股40%,只不过按照32号令规定,这家企业是国有控股企业。但是国有控股企业增资是不是一定要在产权交易所进行要看是否为原股东增资,只要是原股东增资,哪怕是其中几个股东放弃增资,仍然为原股东增资啊,就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企业。
至于你们说的失去控制权问题只是针对国家出资企业,即国家直接出资形成的一级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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