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875|回复: 4

[疑问求答] 一致行动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4 10: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

上述第(十)、(十一)里的“本公司股份”是指什么?上市公司还是投资者?
发表于 2012-5-4 11: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是指投资者,理由如下:
首先,该条提到“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然后后面才列举的各种情形;
其次,既然是一致行动人的认定,一定要涉及到两方当事人(即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关联),如果“本公司”是指上市公司的话,那就是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就只涉及到一方。由此推断,这里的“本公司”是指投资者,也就是指上市公司董监高同时持有投资者股票的情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4 14: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起草的人怎么想的,不负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4 15: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以为二楼理解不对

此处本公司应该是指上市公司

第十条是说董监高与其亲属,或与其控制的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十一条是说董监高员工与其所委托的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



点评

CMC
同意  发表于 2012-5-11 23: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4 23: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关注“同时”,个人理解是董监高及及其近亲属之间或者与其控制企业之间互为一致行动人!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个人理解为董监高和员工与控制或委托法人或其他组织互为一致行动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6 07:16 , Processed in 0.187458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