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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diya

[财经媒体] 京威股份上市即遇退市风险 高管买股误触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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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5 20: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京威股份5月11日公告: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剑军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后,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环投资")与公司第二大 股东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就监事候选人事宜进行紧急沟通后,第二大股东已确认由中环投资提出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今天上午接第一大股东中环投资通报,  中环投资已经开展遴选监事候选人的工作,  预计不晚于2012年5月15日,即能够提出符合法定资格的监事候选人名单.5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陈双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我的疑问是:按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能超过监事总数的1/2,目前,该公司监事3人,一名为周剑军,一名为职工监事,一名为中环投资的办公室负责人杨巍 ,如果中环投资再推荐1名监事替换周剑军,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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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9: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liyao1985109 发表于 2012-5-9 09:11
我觉得法条没有规定高管不能短期买卖公司股票,只不过6个月内连续买卖收益归上市公司而已。
公司应责令该高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
谢谢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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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16: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京威股份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司已发布于2012年5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届时将依法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待新的监事选出后,周剑军辞职生效。因周剑军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此周剑军通过上海华德所持公司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将被认定为社会公众持股,社会公众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恢复到25%,符合上市条件。为此,公司股权分布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依照非社会公众股定义的第二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关联人的定义,问题并没有解决呀,有没有高手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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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17: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diya 于 2012-5-17 15:00 编辑

同问。

对于京威股份最终采取监事周剑军辞职的方式来解决可能面临的退市危机,网上看法颇多,观点各一。有人甚至揣测这是企业高管为自己辞职能够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策划的剧幕。不过,问题的关键在于监事的离职到底能否助于京威股份从这一场退市风波中顺利脱身呢?

根据《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社会公众不包括:

(一)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个人的观点认为:周剑军的离职未必有助于京威股份从退市危机中脱身,即便是其现在离职也可能被认定为企业关联人。其所持有股份仍不能定性为社会公众股。

理由是,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5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企业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10.1.3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10.1.6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 因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上述仅供参考,希望高手给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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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2: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puty 发表于 2012-5-8 19:45
还看到另外一种办法,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大会2/3表决通过即可),使股本不少于4亿元,此时社会公众股 ...

司法过户,通过诉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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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6: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hediya 发表于 2012-5-16 17:01
同问。对于京威股份最终采取监事周剑军辞职的方式来解决可能面临的退市危机,网上看法颇多,观点各一。有人 ...

哥们,如果你用上交所的上市规则中“十二个月内。。。”来解释上面上交所的那个规定也许说服力会强些。
另外,社会公众里的董监高及其关联人不等于上市企业的关联自然人,也就是说,刚刚离任的监事不属于社会公众,但属于上市企业的关联自然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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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7: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xpcass 发表于 2012-5-17 16:18
哥们,如果你用上交所的上市规则中“十二个月内。。。”来解释上面上交所的那个规定也许说服力会强些。
...

谢谢,写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直接引用了深交所的规定。根据上交所的通知,如果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那么则不属于社会公众。但该通知未就关联人的范围作界定,参照上交所或者是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来看,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了过去十二个月曾在企业任董监高职务的自然人。如依此推断,周剑军即便现在离职也属于过去十二个月曾任上市公司监事职务,是其关联自然人。既被认定存在关联关系,依通知的规定,则不属于社会公众。我是这样理解的。




不过此前看到很多人也提出由误买股票的高管王立华辞职,从而其所持股份由高额持股变身为社会公众股来化解危机。如果上述观点成立,这个方法貌似也不可行。一时困惑对上述规则如此解读是否正确亦无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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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7: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持股不算社会公众股。
这里的关联人不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吧,应该是董、监、高的关联人。照这样理解,监事会主席辞职后,其通过控制的法人持股应该属于社会公众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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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4: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fq0317 发表于 2012-5-15 20:56
京威股份5月11日公告: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剑军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后,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环投 ...

原监事之一中环投资办公室负责人杨巍可以不是中环投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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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17: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fesson 发表于 2012-5-17 17:4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持股不算社会公众股。
这里的关联人不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吧,应该是董 ...

我自己对通知中“关联人”的理解也存在疑问,到底是指董监高的关联人还是上市企业的关联人。如果指董监高的关联人,当然无论是周剑军离职还是高管辞职均能有效解决问题。查看最近的报导,即便是律师,对该问题的理解也存在争议,只好持续关注,等待终局结果。

感谢热心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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