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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2-5-16 21:51 编辑
刚入行,新接一个农产品的深加工企业,拟在创业板上市,是省里面的拟上市企业,相关政策尤其是市县的支持力度很大,刚被通知开始尽调的时候就很头疼,果不其然,券商联合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尽调的时候农业企业的一系列问题就出来了,首先是财务制度规范问题,这家企业刚上ERP没多久,刚刚脱离手工帐,相关的销售和原料采购开票不规范,财务记录不支持销售额和利润增长,再次是大额现金交易,在原料采购集中的时间每天的现金支付达到几百万,最后也是初期遇到最为头疼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家中介机构的一致意见是并起来合并财务报表,合作社这种“企业+农户”的模式也是政府所鼓励的,对于企业产业链的完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可是合作社这种人合性的经济组织,无论出资多少依然是一人一票,无法对其进行控制,与合并报表缺乏基础,开过一个帖子,g87502381童鞋提出的建议是让合作社的其他股东委托投票权给企业,甚至是永久性的委托,合作社的相关法规是否允许投票权的委托?亦或是大家对于合并合作社有其他更好的操作建议?欢迎探讨!
看看有没有相关经验的童鞋出来有更好的建议造福后来人,让以后见到这种案子的同志少受类似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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