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752|回复: 14

请教:注册资本问题(一个股东以土地出资,其他股东以货币出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7 09: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2-5-17 10:57 编辑

目前遇到一个项目,其中一个股东以土地出资,其他股东以货币出资
其中各股东约定 最总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7000w
第一期验资 3000w  即 注册资本只为3000w
第二期增资 3000w  即  注册资本只为6000w
第三期增资  1000w  即   注册资本为7000w
注意这里是分期验资的概念   不是分期出资
其中一个股东以土地出资  3期出资额分别为 1000w   1000w  500w
现在遇到的情况是该土地只有1块   评估值也高于 2500w
产生如下问题, 该如何执行这出资程序?  还有以土地出资是否有需要特别关注国家的土地相关法规?

我们的担忧:
1、方案一:将土地转让给新设公司,除了第一期出资外部分:视为债权,以后各期实行债转股。
     困难:该处理方式 将一个土地销售给一个正在筹划中的公司,第一次出资额的验资问题,还有销售的话涉及国家土地买卖,应该公开招标,不能满足该土地直接转移给指定公司的意图。
2、方案二:直接以土地出资。
     困难:验资后涉及土地权属转让,如果第一期直接转让,直接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哪以后各期相当于以第一期出资的溢价部分出资,不合规。
3、方案三:进行土地分割。
     困难:土地使用权是否能进行分割,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涉及土地销售性质。







发表于 2012-5-17 10:41: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增值税会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7 11: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有些混乱……
    如果是分期验资而不是分期出资,那还有一个方案就是委屈下用土地出资的那个股东。只要不是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案例肯定不是了),注册资本是按照认缴出资确定的,股东只要认缴7000万出资然后分期完成出资就可以了。第一期土地加现金出资,假设土地2500万,再配上不少于30%的现金,公司就可以登记设立了,注册资金7000万;剩下的部分其他股东分两期在两年内缴足就可以了。
    提到的方案一当中有一点没看明白,这个土地出资的股东不会是地方政府吧……只要不是政府出让土地,那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不用招拍挂的,如果是国有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评估即可,用不着公开招标吧……
    方案二中溢价部分出资涉及不合规的说法也没看明白,恕我浅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7 11: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有些混乱……
    如果是分期验资而不是分期出资,那还有一个方案就是委屈下用土地出资的那个股东。只要不是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案例肯定不是了),注册资本是按照认缴出资确定的,股东只要认缴7000万出资然后分期完成出资就可以了。第一期土地加现金出资,假设土地2500万,再配上不少于30%的现金,比如一期出资4000万,公司就可以登记设立了,注册资金7000万;剩下的部分其他股东分两期在两年内缴足就可以了。
    方案二中溢价部分出资涉及不合规的说法没看明白,恕我浅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7 11: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第一次听过分期验资。什么是分期验资?出资多少就认多少,哪里存在什么分期验资?只有分期出资的概念。要么分割土地证,要么部分出资,部分作为债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3: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企业之所以存在分期验资的情况,是因为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合作人还没有确定。所以他们决定分期验资。
注册资本是按照认缴出资确定的,问题是如果以实物出资的话必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他就一块土地,就办理一次产权变更登记。
然后前面说的第一次直接把土地全额验的情况,目前不可能实现,原因是目前其他股东不肯该个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这个限制。如果全额验资,则一下子土地出资的股东比例过大。

对于前面所说的溢价  是指 土地价值5000w  第一次验资验的金额才1000w  那差额部分就是该块土地的溢价。土地变更登记就只有一次。

对于 要么分割土地证,要么部分出资,部分作为债务。
  这是种想法:问题是分割土地证是否涉及到土地买卖,特别是做为债务的方式,如果是土地买卖是否需要国家公开招投标。  该土地是国有土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3: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wenxingarden 发表于 2012-5-17 11:00
看起来有些混乱……
    如果是分期验资而不是分期出资,那还有一个方案就是委屈下用土地出资的那个 ...

是这样的···企业之所以存在分期验资的情况,是因为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合作人还没有确定。所以他们决定分期验资。
注册资本是按照认缴出资确定的,问题是如果以实物出资的话必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他就一块土地,就办理一次产权变更登记。
然后前面说的第一次直接把土地全额验的情况,目前不可能实现,原因是目前其他股东不肯该个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这个限制。如果全额验资,则一下子土地出资的股东比例过大。

对于前面所说的溢价  是指 土地价值5000w  第一次验资验的金额才1000w  那差额部分就是该块土地的溢价。土地变更登记就只有一次。

对于 要么分割土地证,要么部分出资,部分作为债务。
  这是种想法:问题是分割土地证是否涉及到土地买卖,特别是做为债务的方式,如果是土地买卖是否需要国家公开招投标。  该土地是国有土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7 16: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存在分期验资。本来设立登记时,章程应该约定注册资本7000万,首期实缴资本3000万,第二期、第三期各缴多少,这样登记时只是做3000万的验资。但是看贴主后面的解释,说后面还需要新的投资人进来才能够凑够7000万,这样理解的话,你在设立登记时,章程只能约定注册资本3000万,后面再增加到7000万的过程,只能是出资人变更和增资,因为有新的股东,股权结构不是设立登记时章程约定的股权结构。所以,你所说的不是分期出资(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概念。
2、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请说明是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划拨的,要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出让的,建议先看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里是否有土地用途、转让条件等的限制。可以签订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出资人土地使用权的42.86%转让给拟设立的公司,保留剩余57.14%土地使用权。涉及营业税、印花税吧,公司设立后,和出资人一起到土地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按比例享有宗地的部分权利。
3、贴主说的前两种处理方式,都存在风险。

点评

回答的很正确,验资必须是同一时点,除非是分期出资,每次出资的时点也必须统一。要不分割资产(了解相关手续),要不一次出资。  发表于 2012-12-15 12:58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chentony8212 + 2 --------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7 21: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分期验资的说法 只有分期出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7 23: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目前登记在谁名下,如果(一)土地是还未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可以考虑以新设立的公司去拿地;如果(二)已经被某公司通过出让或划拨取得,可以考虑以该公司为平台公司,通过调整该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实现各股东的出资意图;在(二)的情况下,直接以土地出资需要考虑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国土部门是否允许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二是在能过户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税负成本。除非万不得已,建议不要考虑直接转移土地的权属(即直接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交流和沟通。ygy256@126.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4-29 18:14 , Processed in 0.270491 second(s), 4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