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216|回复: 3

请教:关联自然人必须要披露?还是等到发生关联交易才披露?或者只是要公司备案即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5 15: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2-6-5 19:56 编辑

请教下,关联自然人必须要披露吗?还是等到发生关联交易的时候才披露?或者只是要公司备案即可吗?

有没有相关的法文??

谢谢啦
发表于 2012-6-5 18: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联自然人至少要披露到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的关联方如果不存在关联交易则可以不披露,但是,作为中介机构需要对其他关联方进行核查,并在工作底稿中准备相关资料。

点评

和我们的原则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12-6-5 18: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6-6 00: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联方遵循完整性原则,但实务中鉴于关联方范围的宽泛,至少要把法规明确列举的披露出来;关联交易,重要性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6-6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规定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5 01:53 , Processed in 0.207070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