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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zw.0810

股份制改造中的审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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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们在有限责任公司折股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出的审计报告是合并报告还是单体母公司的审计报告?
答案:出具合并审计报告,但是合并中包含母公司数据,因为母公司数据也是一个指标(防止出资不实)。

2)、如果出具的是合并报告,以母公司净资产折股么,为什么是合并报表。
以母公司和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较少的一个金额作为折股依据,防止出资不实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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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6: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回复,很详细,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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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1 收起 理由
benjun8773 -1 给大家个回复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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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2-7-2 16: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只出具母公司的审计报告

应按经审计的母公司基准日个别资产负债表所示的帐面净资产为基础折股。理由就是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需以法人的报表为基础进行。
但在基准日净资产审计中,应特别关注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已经提足。如果某一子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况,但预计未来可以盈利,因而无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则不视为出资不实。

点评

请赐教此说法的来源,可以给我留言,谢谢  发表于 2012-7-13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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