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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range

最新国家税务总局回复-----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股本征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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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9: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往,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必缴税的;最近,听说部分地区这个也要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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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7: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就这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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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9: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已经要求交了,之前的文规定是股份制企业,没有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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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0: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无异于默认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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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0: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交税关键还是关系占主导 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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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1: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课税原理,缴的理由是什么?企业要发展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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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1: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dairenjie 发表于 2012-7-10 13:05
谢谢分享。
可恨国税局还是把皮球踢回地方了。

地方现在还没声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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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1: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税【2010】79号文:“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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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1: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苛捐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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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3: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股本溢价有人为操作的问题”,莫名其妙。
踢皮球回地方,就是想维持这项税务处理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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