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662|回复: 7

求母亲与未成年子女共同持有拟上市公司的100%股权处理案例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7-15 10: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家拟上市公司,原来是夫妻共同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其中女方持有60%,男方持有40%,子女未成年,后男女方离婚,双方协商将男方持有的40%分别转让给他们两个未成年子女各20%,形成母持股60%、两未成年子女持股各20%的股权结构,请问大侠们是否有类似案例?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查阅相关资料后,个人认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改变,未成年人成为公司/拟上市公司股东亦有先例(如北京银行、盛通股份),但依然感觉不妥,请求大家指点。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7-15 21: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要看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谁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6 16: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东改变了,公司的治理人员改变了吗?公司实际是由老婆掌管呢还是由丈夫掌管呢?股权转让价格是多少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8 19: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看公司以前是谁在负责管理和经营,如果是老婆的话,实际控制人就没有发生变化,倘若是丈夫的话,这就值得商榷了,需要慎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8 19: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看公司以前是谁在负责管理和经营,如果是老婆的话,实际控制人就没有发生变化,倘若是丈夫的话,这就值得商榷了,需要慎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0 12: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谁很重要。因为,依据民法规定,监护人代被监护人行使股东权利,如果此案中母亲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那么实际上,母亲对于拟上市主体享有百分之一百的表决权,这种情况对于保证上市公司所需具备的资合性具有重大障碍。。。证监会肯定会关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0 16: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恒基达鑫(002492)的解释,该案例在发审委审核通过后,发行人董事长突然死亡,围绕其老婆原来对公司就有控制力来解释,我想这个案例应该也围绕此思路来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0 17: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项目的要点在于:
第一,父亲将其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未成年子女,不应存在潜在问题或者不当安排,在报材料前,应出具确认函;确认股权无纠纷;
第二,关于未成年人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应确认其母亲为监护人,表决权由其母亲行使,这个不存在问题(参见002492,未成年人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第三,关于控制权,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前均为该公司的管理层、董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一起做出决策的,则为夫妻共同控制,夫妻对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为因法定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共同控制,与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而形成的共同控制不同不适用《适用意见第1 号》,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妻子继续控制公司,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符合《首发办法》第12条的规定。
第四,关于公司治理结构。这种股权高度集中的企业,应该通过引进财务投资者或其他投资者的方式,分散股权,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kenshinlong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6-6 23:56 , Processed in 0.206006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