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七星楼主

[保代攻略] 关于保荐代表人考试调整的一些看法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0 22: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行小小白哟 发表于 2020-6-18 11:13
我的想法很简单,准备了这么久,这次无论如何要拿下。至于是不是必要条件,不必纠结,考过了就证明专业能力 ...

五月份的考试不会补考了。至于后续考试安排,考虑到现在这个疫情情况,还是要等协会具有通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0 22: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恋曲1990 发表于 2020-6-18 11:15
请问第二个条件:
二)未取得保荐代表人水平评价测试60分(含)以上成绩,所在保荐机构提供其已熟练掌握保 ...

各个分号前后是或的关系,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0 22: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mike0109 发表于 2020-6-19 11:57
想请问一下连续12个月如何理解,如果中途换了家券商,存在协会上登记离职和入职的时间有1个月左右的空档算 ...

我个人理解:考虑到协会信息系统上都有离职和入职时间留痕,只要是在合理期限内(比如说1个月内),应当连续计算。至于具体操作口径,可以和贵司或者入职单位的保代管理员进行下沟通(他们确定不了,需要由他们向协会反映,征求协会的最终意见,看是从严管理,还是从宽认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0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fu19921122 发表于 2020-6-18 21:20
想问下,报名条件会发生变化吗

说一下我个人的猜测,供参考:大概率上报考条件应该不会收紧,还是会和原来一样,允许非从业人员继续报名参加考试,毕竟从主观意图和客观情况来说,这些非从业人员也有进入券商从事保荐业务的意图和可能性,应当允许这类人员可以提前参加考试,这样更加符合取消事前准入的改革理念。至于具体规定,可以等等协会的管理细则,应该近期会出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1 10:4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星楼主 发表于 2020-6-20 21:55
帖子中所说的存量人员,指的是:目前已经具备了第二项条件所说的三种可能情况中的任何一个。这个应该什么 ...

看来CPA+司考注册应该没悬念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0-6-21 14:25:14
七星楼主 发表于 2020-6-20 22:00
我个人理解:注会和司考可能更应当是“和”的关系,不是“或”的关系。理由如下:第二项条件要求必须同时 ...

楼主,照你这个说法,难不成第一条要求的是同时拥有法律和会计双重博士?光拥有经济法博士学位也不懂会计吧,或者拥有会计博士也不一定懂法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1 14: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0-6-21 14:25
楼主,照你这个说法,难不成第一条要求的是同时拥有法律和会计双重博士?光拥有经济法博士学位也不懂会计 ...

不是这个意思,是说:经济法博士可以认定为法律方面资质要求,会计学博士可以认定为会计方面资质要求。同时拥有这两个学位的,自然可以申请,但这种情况应该很少。因此,还需要结合第二个条件的其他两个要求来申请,比如:经济法博士+注会,会计学博士+司法考试,注会+司法考试。也就是说:可以在第二个条件中所列的三种情形中相互搭配出来“同时具有会计、法律的组合情形”。个人理解,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1 15: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星楼主 发表于 2020-6-21 14:46
不是这个意思,是说:经济法博士可以认定为法律方面资质要求,会计学博士可以认定为会计方面资质要求。同 ...

楼主,昨晚最新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八条  【专业水平】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参加协会组织的保荐代表人水平评价测试即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达到胜任的水平。
(二)所在保荐机构认为其已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相关专业能力。保荐机构在提交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时应当提供其以下证明材料予以充分证明:
1. 取得法律、会计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2.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3. 具备8年以上证券行业从业经历;
4. 最近3年内在《保荐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组成员,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证券发行上市相关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处分的项目除外;
5. 完成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业务相关培训90学时。

请问是要满足(二)是要博士学历+cpa或法考+8年经历+最近3年担任成员+90学时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0-6-21 15:18:09
msms_EkMflTcJ 发表于 2020-6-21 15:06
楼主,昨晚最新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八条  【专业水平】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 ...

请问哪里这个规则是已经发布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1 15: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0-6-21 15:18
请问哪里这个规则是已经发布了么

内部文件,别人发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3 08:12 , Processed in 0.211971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