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148|回复: 3

求助,建筑行业发包人肢解发包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2 16: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筑法规定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现在有个情况是公司是外墙装饰企业,因为施工过程有一定危险性,所以很多总承包方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于是该行业默认规矩是发包人直接将外墙装饰业务分包给分包方,有些总承包方愿意与发包方,分包方一起签订三方协议,这个就没问题,但是更多的情况是总承包方不愿意牵扯进来签订三方协议,于是只有发包人和分包方单独签订的协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否违反了建筑法不得肢解发包的条例?有类似案例吗?
发表于 2020-7-3 15: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1. 某些特殊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分包,你要查一下规定。
2. 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是说明这家承包单位资质不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36 
发表于 2020-7-13 17: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包人与分包人签署协议,那么协议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就不会重复纳入你那个“总承包方”的总承包范围。

另外,工程类项目,还要看是招采环节,即取得项目的合法性是否适用421的规则。对于一些有招标流程的,不仅仅是合同本身,招投标的过程文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3-29 04:43 , Processed in 0.205125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