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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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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3: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性质?是否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依据?
发表于 2012-7-26 16: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对外投资地位按照中国企业对待;
2.具体到楼主所述案例,原则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中国内资企业,但投资于中西部地区的可例外,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25%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注意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但不是外商投资企业,颁发的是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执照。
3.从法理上讲,首先,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鼓励领域的无需审批,投资于限制领域的为省级审批,如果境内再投资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就等于提供了规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途径;其次,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并没有增加境内外资总量,自然不能算作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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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09: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鼓励领域的无需审批,投资于限制领域的为省级审批,如果境内再投资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就等于提供了规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途径。

这句话我没有理解。反而我觉得如果再投资属于内资企业,就提供了规避审批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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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09: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ldg0203 发表于 2012-7-26 16:46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对外投资地位按照中国企业对待;
2.具体到楼主所述案例,原则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25%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此条中外资比例是何意?难道有新的外资进来与中外合资企业共同投资中的外资吗?否则中外合资投资的公司中的中外合资按你前述应该是中国境内法人对待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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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09: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外资比例不低于25%是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比例和被投资企业中外资企业股权比例的乘积来计算,比如某中外合资企业A外资比例为40%,A又出资在境内与某中国企业合资投资设立企业B(A持股80%),这时企业B的外资比例为40%x80%=32%。具体到你的案例情况,显然全资子公司中外资比例已超25%,如企业在中西部地区,可享受外资企业待遇,但企业仍不是中外合资企业。

点评

汗,一下还评论不了。另外还有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这些企业境内投资都是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来做的  发表于 2012-7-27 17:45
分析的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虽然此类企业不是中外合资企业,因为这个有详细的定义,但也不一定就定义为内资企业,归入外商投资企业你认为如何?另外,还要考虑这个母公司的性质,是否投资性公司或创投企业  发表于 2012-7-2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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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7: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归入外商投资企业也不合适,根据百度百科定义,“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有外国投资者,显然这里的境内再投资中外合资企业应该属于中国企业。至于投资性公司未见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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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23: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篇文章是写这个的,我觉得这个并无定论,最好还是向相关部门核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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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23: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企业性质上来说的话按照中国法律设立应该是内资企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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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09: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2-7-27 09:26
首先,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鼓励领域的无需审批,投资于限制领 ...

版主质疑的有道理,只是你我考虑的角度不一样。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如属于内资企业,从外资进入和境内外资总量控制角度来看,是提供了规避审批的途径。而我所说的“提供了规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途径。”主要是考虑外商投资企业所享受的政策、税费优惠和其他特殊性,如果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就等于对某个境外投资者来说,只需一个初次审批,就可以设立多个外商投资企业。
这是我的看法,不知是否合适,还请版主赐教呵呵。另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性质,是否另有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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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0: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只需一次初次审批呢?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就得按其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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