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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在本篇报告中,我们从定价理论角度,分析今年以来资金市场利率“V”型反转对LPR定价带来的困扰,并试图回答LPR形成机制与实际运行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三个问题。
LPR 运行一周年的现状与反思。LPR 运行的表观规律:(1)除第一次LPR 报价外,其余时间MLF 利率调整与LPR 调整节奏与幅度完全同步;(2)降准操作并不必然导致LPR 报价下调;(3)在央行没有明确货币政策放松信号的月份里,LPR 始终保持不变。通过分析今年以来“两个阶段”的LPR 与资金利率、一般存款利率和综合负债成本的变化趋势,可以推导出一个“悖论”,即:如果LPR 定价跟踪边际资金价格,那么为何第二阶段利率不上升?反之,如果LPR 跟踪综合负债成本(或一般存款成本),那么为何第一阶段利率要下行?并由此引出三个问题:问题一:MLF 利率下调是否必然带来LPR 的下调? 问题二:未来LPR 是否只能降不能升?问题三:LPR 改革是否有效改善利率“二元结构”市场分割的问题?
LPR 改革的“初心”与理论定价模型。(1)央行推出LPR 改革的初心表现为:一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二是推动降低贷款利率,由此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LPR 报价机制的理论模型应为:1Y-LPR=资金成本(含MLF)+管理成本+ 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市场调整项。
基于LPR 定价原理与实际运行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1)LPR 报价对综合负债成本变动的敏感性并不高,也没有反映负债成本的边际变化,银行对LPR 的调整更多地较为依赖政策利率MLF 的变化;(2) 目前,MLF 利率引导LPR 已从“降”到“稳”,结构性流动性短缺也导致负债成本“易上难下”,在此情况下,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需要LPR 与MPA 考核共同发挥效力。未来一个时期,LPR 定价都会维持平稳或略降,而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可以通过压降LPR 加点来实现; (3)今年1-8月份资金利率与存贷款利率持续背离,出现逆向走势, LPR 的推出并未有效解决二元利率结构问题,打通二元利率体系仍需要较长时间。
对LPR 的运行现状理解与下一步建议。(1)做好银行体系负债成本管控,LPR 定价机制应合理反映银行自身经营情况,避免形成MLF 与LPR 点差固定不变的错觉;(2)LPR 收益率曲线形态不宜包含过多产业调控政策,理论上,5Y 与1Y 期定价的合理溢价,应该由较为发达的衍生品市场进行定价,产业融资政策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政策指引予以实现。(3)可行情况下适度放松部分监管要求,提高资金市场和存款市场联通性。例如,优化流动性监管指标,让更多中小银行可以通过较低利率的同业市场融资;适度扩大MLF 一级交易对手范围,将部分资质较好的中小银行纳入MLF 覆盖范围,以增强中小银行的LPR 报价精准度。
风险提示:全球经济重启后疫情复杂度提升,中美摩擦进一步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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