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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07|回复: 2

门外汉一疑问 求释疑 v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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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6 10: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那么公司整体变更时,折股的法定公积金也必须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吗?
发表于 2012-8-6 11: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不需要,因为在整体变更这种情况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新公司的设立,原有限责任公司这一主体不存在了,所以不适用这个的,而且在实践中这一部分在转增时一般都是全部转的,剩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进行处理的吧。

点评

不知道结论对不对,但是理由中提到“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新公司的设立”的说法不正确,刚刚咨询过工商局,他们认为这不是新公司的设立。  发表于 2012-8-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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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6 13: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pkujm10 发表于 2012-8-6 11:18
这个应该不需要,因为在整体变更这种情况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新公司的设立,原有 ...

小弟门外汉 无实务经验 十分感谢你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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