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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265|回复: 8

请教!PE债转股投资模式一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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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16: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E公司先与目标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再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增资协议》,当约定的某个条件达到时,债权即可转为目标公司股权。看到个说法,说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的《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PE公司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可能被定性为无效合同。
请教,这个说法对吗?如果是如其所说,那PE公司如何对债转股投资模式进行设立?
亟盼前辈赐教!谢谢!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人吱一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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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4: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通过银行作委托贷款,这样PE就可能向目标公司间接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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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7: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coraphy 发表于 2012-10-9 14:48
可通过银行作委托贷款,这样PE就可能向目标公司间接发放贷款.

嗯,谢谢。这种方式我知道,但是如题所述,PE公司直接与目标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确实是违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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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09: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PE公司与目标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属于《贷款通则》明确禁止的行为, 在实践中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由此引发其它合同, 《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增资协议》也属于无效合同.   
      
      谨慎的做法是:  1,  PE公司\受托银行\目标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PE公司\受托银行\目标公司提供的担保方三方签订《委托贷款担保协议》;
3,PE公司\目标公司签订《债转股协议》及《增资协议》;
4,PE公司\目标公司签订《债转股方式投资合作协议》,目标公司股东作为第三方参与签订,对PE公司的债转股的权利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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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7: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coraphy 发表于 2012-10-10 09:41
PE公司与目标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属于《贷款通则》明确禁止的行为, 在实践中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

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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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3: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coraphy 发表于 2012-10-10 09:41
PE公司与目标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属于《贷款通则》明确禁止的行为, 在实践中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

楼上实际操作过,有无公开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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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9: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有个案例需要做债转股,之前没有接触过,谢谢楼上的分享,学习了,比一般股权投资的协议要复杂多啊!那请问签署前面的贷款协议贷款利息是多少啊?还有是否要签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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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4: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网友说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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