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是CPA教材上的,不过我没看教材上的处理: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关资料如下:2008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600 000元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当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 000元,其中商誉100 000元。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75 000元,其中50 000元为实现的净利润(已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25 000元为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升值。2010年1月8日,甲公司转让乙公司60%的股权,取得对价为现金480 000元,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2010年1月8日,即甲公司丧失对乙公司的控制权日,乙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20 000元。假定甲、乙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均为10%。 我的做法如下,不知道是否正确: 个别报表: (1)计算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480 贷:长投 360 (成本法,600*60%) 投资收益 120 (2)剩余股权计量 剩余股权40%,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计量,因为从合并日开始就具备权益法计量条件,因此从合并日公允价值开始持续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 (50*40%) 贷:盈余公积 2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0(25*4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合并报表: 四号准则: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600+50(损益)+25(资本公积)=675 借:银行存款 480 长期股权投资(剩余)32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有转出)25 贷:长投(原有)675 投资收益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