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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激励约束证券公司规范开展公司债券业务,协会根据《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2025年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已按照规定履行完成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本次执业质量评价是对各参评证券公司2024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单项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证券公司重大违规事项的影响。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内控、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执业质量评价是激励约束证券公司提升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执业水平的重要方式,监管部门将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安排。下一步,协会将在证监会指导下,进一步督促证券公司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助力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5年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A、B、C三类分别按公司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注:按照《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规定,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未满三年和评价期未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参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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