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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以前的一道题,没有答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5 11: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某2009年11月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则以下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是:
A、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创业板IPO,甲某任A公司监事
B、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甲某任A公司监事
C、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主板IPO,甲某任A公司董事会秘书
D、2010年10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甲某任A公司监事
E、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草案,甲某任A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并纳入激励对
发表于 2012-11-25 11: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D字数字数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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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1: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DE,字数,,,
----修改,E错。3年,,,,记忆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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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是什么意思?我太OUT了?  发表于 2012-11-2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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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25 12: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

主板和创业板都是“最近一年未受交易所谴责”,1年已经过了。非公没要求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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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2: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题!肯定有答案嘛。
对着法条做,自己加深,也给大家留个参考吧:
甲某2009年11月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则以下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是:
A、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创业板IPO,甲某任A公司监事
【错,虽然公司法:IPO,36个月证监会处罚,12个月交易所谴责;但是,创业板规范指引要求董监高“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原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B、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甲某任A公司监事【对,公开发行新股,36个月会处,12个月所责,已超过12个月。】

C、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主板IPO,甲某任A公司董事会秘书
【错,上、深所上市规则对董秘要求(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原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D、2010年10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甲某任A公司监事
【对,非公开:虽然也是36个月会,12个月所,但是仅对董高,没有包含监事!!
原文:
发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E、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草案,甲某任A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并纳入激励对
【错,股权激励对象要求特别,会、所都是3年。
且不能是监事、独董,另外+“147条”+“不同时成为两个以上对象”+“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监管部门不鼓励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为股权激励对象。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综上,答案选:BD
花了功夫不少,请给加点分吧!

点评

一个是任职资格,一个是首发要求,不能混谈  发表于 2012-11-25 20:31
感觉妹同学已经是出题人的境界了,经常一针见血  发表于 2012-11-2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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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3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ahowjoyo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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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2: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甲某2009年11月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则以下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是:
A、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创业板IPO,甲某任A公司监事(可以,董监高36月证监会处罚12月交易所谴责,过12个月了)
B、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甲某任A公司监事(可以,现任董监高36月证监会处罚12月交易所谴责,过12个月了)
C、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主板IPO,甲某任A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可以,董秘不能证监会3年、交易所3年谴责及三次通报批评)
D、2010年10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甲某任A公司监事(可以,现任董事、高管证监会36交易所12月,无监事要求)
E、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草案,甲某任A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并纳入激励对(不可以,公司一年,人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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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2: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
ABC关键是要分清,拟上市的董监高,和上市以后交易所对于董监高的相关要求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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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小妹的!任职资格,是上市后的事!  发表于 2012-11-25 20:36
我也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如果考试,感觉还是不能这样选。  发表于 2012-11-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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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风之谷 + 3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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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2: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甲某2009年11月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则以下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是:
A、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创业板IPO,甲某任A公司监事(错,IPO,董监高都是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但是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里规定,董监高最近3年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
B、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甲某任A公司监事(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董监高,最近36个月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2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已过12个月)
C、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主板IPO,甲某任A公司董事会秘书(错,上交所主板要求董秘最近3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D、2010年10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甲某任A公司监事(对,非公开,董事、高管,无监事!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E、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草案,甲某任A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并纳入激励对(错,激励对象最近3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唉,这些我都整理过,原来记过,现在也忘了。。。。。。还是又翻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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