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举报
小律 发表于 2013-1-7 15:14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 ...
谦谦君子 发表于 2013-1-7 19:32 我个人认为:不管双方是否明知,都应该是无效的。无效的理由是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不是恶意损害第三方 ...
小律 发表于 2013-1-10 15:24 的确,你列举的法律依据更有说服力,那么,对于土地流转合同的约定期限,是否应取《合同法》中二十年与剩 ...
xinsijun2753546 发表于 2013-7-2 22:52 这个应该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剩余承包经营期限(30年期限—已使用期限)。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微信帐号:投行先锋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13 20:37 , Processed in 0.347719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