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enterm

《公司章程》可自己约定的地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3 14: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enterm 的帖子

学习 下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1 07: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2 19: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东西最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2 21: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2 2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6-29 18: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6 08: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7-26 14: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thx for shar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3 2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感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4 12: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但问题是:实践工商部门和外资部门往往不让你随意约定!很多工商部门要你按他们的范本来(可以小幅度改动);工商局也就算了,毕竟大部分内资企业的章程生效并不以工商登记为前提;对于需要外资部门批准方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来说,要命的是很多外资部门不允许你“同股不同权”,这个问题很典型很要命,弄“阴阳”两份章程的话总有人担心其权益得不到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4-27 02:06 , Processed in 0.254431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