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698|回复: 8

[模拟出题] “真”题一道——关于虚假陈述的赔偿范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10 16: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9月14日:wfsk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2年9月15日:wfsk发布《被立案稽查公告》之日;
2012年10月26日:wfsk发布《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
2013年3月2日:wfsk发布《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承认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
投资者对wfsk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
    A、自2011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15日期间买入wfsk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因卖出wfsk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B、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wfsk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wfsk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C、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之前买入wfsk股票,且在2012年10月26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wfsk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D、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之前买入wfsk股票,且在2013年3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wfsk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E、2013年3月2日以后买入wfsk的股票,之后卖出或持有产生亏损的。
发表于 2013-6-10 18: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A

第十八条 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二)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三)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6-10 19:0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万福生科实际赔偿时间节制到2013年3月2日,主要看虚假陈述揭露日如何定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0 22: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的司法解释条款已经列的很清楚了,BCD应当均属于赔偿范围。

点评

揭露日是否应该只能是1个?  发表于 2013-6-10 22: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0 22: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揭露日的判断。9月15日之后买入,是否就不能获得赔偿了?只能选B?

点评

除了揭露日外还包括更正日。法条里面说的是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卖出证券,都属于因果关系的范围。  发表于 2013-6-11 0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0 22: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平安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6-10 23: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BCD 平安的做法,应该得到会里认可,不过应该不会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8 12: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假陈述实施日应该是2011年9月14日;更正日是2012年10月26日;揭露日是2013年3月2日;
所以2011年9月14日之后,2013年3月2日之前买入,2012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的包含在赔偿范围内,但是不包括2012年10月26日之后买入,2013年3月2日卖出的。
这样理解对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9 17: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BCD,在揭露日前卖出不补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21 07:48 , Processed in 0.248096 second(s), 3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