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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 新手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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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16: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个份额究竟是可以不可以转让呢?如果可以又在什么状况下可以呢?

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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