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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同时持有母子公司股权是否需要解决-请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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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0: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自然人与发行主体A公司的关系如下:
该自然人与A公司共同持有A公司某控股子公司B的股权,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为30%;
该自然人控制某公司C,C持有A公司的部分股权,比例为5%以下,该自然人未在A担任董监高职务。

这样,该自然人实际同时持有发行主体A公司和A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该事项是否有同业竞争的嫌疑或其他,根据证监会要求,如担任董监高需规范,根据上述情形,该自然人未担任这些职务,确实股东,请问是否需要规范?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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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0: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权关系复杂化,个人建议解决这些问题。自然人以其持有的B和C公司股权对A公司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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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3: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没什么关系吧,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新的上交所的关联关系定义,自然人是上市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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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需要清理的 主要是股权不清晰,同业竞争这个倒是次要的 除非有明显的同业竞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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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6: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清理,没有同业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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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9: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清理,你已经直接持有30%了,证监会担心上市公司的利益通过这30%的通道流到这个实际控制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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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08: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清理吧,一不是董监高,除非内部董监高有其派出的代表;二,从股权上也看不到什么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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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3: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6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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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4: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谈不上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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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人间接持有A公司约小于5%的股权,同时在A控股子公司B中持有30%的股权。其中自然人并未在A中任职。个人觉得ZJH会对这个自然人的意图产生质疑,解释说明这一切的是时间线。从自然人持有B公司股权及间接持有A公司股权入手看看能不能解释。
大家见笑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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