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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 关于锁定期的一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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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23: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是我关于锁定期的一些总结,我刚开始复习,总结得很不全面。大家有空的话请补充补充,集思广益。谢谢
(1)发起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注意这里25%的理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①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外国投资者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
(6)证券业从业人员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7)中介机构
①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②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8)6个月内买进卖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①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③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9)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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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金币 +11 +6 +6 收起 理由
jingfei116 + 11
germain + 6
拼命二郎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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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17: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分享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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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3: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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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4: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交所中小板另有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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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23: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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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00: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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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09: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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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5 16: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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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8 17: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上市前半年还是一年增资的锁定期有点特别,但是找不到在哪里了。各位高手可否提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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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20: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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