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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关于股票交易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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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1: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上面没有提到证券行业协会,请问行业协会的人员可以参与股票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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