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111|回复: 5

[疑问求答] 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29 15: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法有限公司中提到“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请问这个出资比例是认缴出资比例还是实缴出资比例还是公司章程可以规定?

评分

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拼命二郎 + 6

查看全部评分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0-2 21: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先看一下章程有无约定,如无则按实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 21: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实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 21: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学理解释供参考
1、在有1名或多名股东实际缴纳出资的情况下,出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在全体股东都未实际缴纳出资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股东会决议无法做出,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法律出版社 刘俊海 著《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第71页

评分

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拼命二郎 + 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 02: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全体股东都未实际缴纳出资的情况下”
这可能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 09: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to ls:
在实务中是很多这种情况的,司法判例一般不会因为缴纳出资延迟而认定公司成立无效,这种程序瑕疵是可以得到事后弥补的。即使全体股东都未缴纳首次出资也如此,只要拿到营业执照,公司照样可以正常经营,至于这种延迟缴付出资承担何种责任则是另一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2 09:12 , Processed in 0.221656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