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78|回复: 4

请教:变更设立股份企业时,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0-14 2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板上置顶已经对此类问题进行过讨论,即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或者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属于自然人股东的部分,自然人股东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爱尔眼科2004年存在自然人股东以设备出资置换其各自原以当时爱尔眼科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行为,从而未缴个人所得税。其他企业(比如自然人股东超多的华谊兄弟)是否有此类情况,从纯研究的角度,网上如何去查过会企业自然人股东在变更设立及未分配利润转增时有没有交个人所得税?
发表于 2009-10-15 09: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交的吧,不很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5 17: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如果是预审员关注的话,一般在招股书里面都有描述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7 22: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也在学习这方面的问题,比较模糊 ,请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0 21: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税发(1997)198号,需要缴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21 20:44 , Processed in 0.195091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