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511502

熟记《公司法》,考试成功一大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0 12: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14# 511502

我要看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0 13: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与自己想的一不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0 16: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感谢楼主共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1 19: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31# yue.yang 回复就能看到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1 20: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归纳各种资本运作类型的均价计算基准--最搅脑汁的平均价和基准日
1、股权激励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该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若为向股权激励对象增量定向发行,则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适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若为限制性股票且分期授予,授予价格定价原则遵循首次授予价格原则,若以后各期的授予价格定价原则与首次不一致的,则应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国有控股(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授予日收盘价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2、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交易日的均价;修正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均价。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3、权证结算时采用现金方式结算的,权证的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10 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4、公开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5、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6、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不打折,计算方法同非公开发行
7、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另:发行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市值的70%
8、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后注销)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上市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9、收购人对上市公司收购,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该最高价格(要约价格)可以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但财务顾问必须核查。
10、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评分

参与人数 4 +30 +10 收起 理由
狼马 + 10
touhangzhang + 10
big19 + 10
拼命二郎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2 17: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谢过了,楼主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2 18: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14# 511502

不得以回复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2 20: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gooooooooooooooooooo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2 20: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期待答案了,先谢过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2 21: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25# 荷舞清风

第167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是不是说明股份公司分红也是有例外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4-28 15:34 , Processed in 0.270087 second(s), 4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