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的趋利避害
热度 2已有 473 次阅读2011-10-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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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的印象中,一家公司的第二股东地位非常尴尬,大事说了不算,小事又不想管,显得有点“2”。但凡是皆有两面,做2股东也有2股东的好处,碰到一现金奶牛,坐享其成也是一件美事。但对于有野心的人来讲,是不甘于这种现状的,沈国军及其控制的银泰百货就属于这类人。
在沈国军的发展生涯中,百大集团和鄂武商是其发展事业的亮点,《银泰系二股东钱术》一文有详细的描写。在争夺控股权上,银泰系的策略值得很好的借鉴和学习。其特点有如下几个:
一是声东击西。明明想要什么东西,却装成不想要,让人放松警惕。
二是出其不意。用范伟的一句话来讲,就是防不胜防啊。
三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个目的没有实现,我实现别的目的。既然没有实现控股目的,但实现了商业网络扩张和投资收益。拿不到最好,也要拿到次好。
那么,实现上述目标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或者说,为什么能做到?在我看来,原因主要有:
第一,明确的战略目标。我最终的目的就是扩张商业网络,无论采取什么方式;
第二,时机的把握。什么时候收购?为什么这个时候收购?都需要斟酌。
第三,灵活和主动。主动出击,抓住对方的要害,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操作。
第四,机缘和机遇。
在银泰的这种策略下,其主要对手无不疲于应付,仓促应对,最大的原因就是轻视了对手和自己本身的缺陷(不过,这对银泰的长期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银泰的合作诚意会令其合作伙伴担忧,对其下一步的发展和扩张显然将产生不利影响)。
反过来,对于大股东而言,要以较低的成本维持对公司控股权,需要怎么做呢?可以考虑的选项有:
1. 在公司拥有绝对话语权的时候,尽早在公司章程中制定反收购条款,避免其他股东的临时倒戈。
2. 要控制一家公司,最低持股比例不应低于35%。低于这个比例就相当危险,给了对手可乘之机,自己回旋余地也不大。
3. 与公司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4. 在合作前,要充分了解拟引入投资伙伴的风格和投资故事。
5. 在签署合资协议时,建立合作双方股东股权变更的事前沟通机制,为自己应对留下充分时间,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